【經濟日報】
台灣產茶地名在大陸遭搶註商標,因兩岸官員已獲致處理的基本共識,其中八件進入大陸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的撤銷審議程序,五件由台灣政府協助台灣區製茶同業公會委由律師提出「補充理由」答辯。
未來對於台灣馳名地名商標在大陸遭搶註的問題,大陸也同意將諮詢台灣官員的意見,以補充說明方式指供資訊,防範台灣商標在大陸被搶註。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5日在陸委會委員會議中報告台灣地名在大陸遭搶註案件的處理進程。會後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已確認包括梨山、阿里山、日月潭、杉林溪、溪頭、梅山、松柏長青及霧社之春等八件遭搶註的案子,由大陸國家工商總局進行撤銷審議。
今年4、5月台灣陸委會法政處副處長吳美紅及經濟部智財局局長蔡練生登陸兩度與大陸方面溝通後,雙方已達一定共識。未來涉及這類案件,台灣政府將協助由權益相關人(如製茶公會)向工商總局提出撤銷申請,台灣政府並協助出具「補充理由」做為答辯文件之一,在今年8月已有五件案子提出「補充撤銷理由」,其餘三件尚未提出。
劉德勳指出,不能確定這些案件何時能夠審完並撤銷,但對岸已同意儘快處理,他說,「希望他們能跳號處理」,以免案子愈拖愈久。
為了防範未來類似案件再度發生,台灣也整理了包括大溪豆乾、三義木雕、古坑咖啡、關廟麵、美濃紙傘等47項台灣以地名聞名的特產清單,交由大陸工商總局參照。但對岸認為,保護這類地名商標,應由台灣自身做起,如果這些商標在台灣未受保護,也很難要求大陸比照辦理。
農委會已協助各地業者在台灣申請產地證明標章,8月智財局批准鹿谷凍頂烏龍茶的產地證明標章申請,未來鹿谷凍頂烏龍在台灣將不能被註冊為商標,只能由鹿谷茶農使用註明為產地證明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