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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藥師聯手做假病歷 詐健保點數被罰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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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汐止區一處診所廖姓醫師和翁姓藥師,涉嫌利用病患領取慢性處方箋藥物時,明知患者沒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症狀,涉嫌刷健保卡製作不實病歷,並虛報健保門診點數,詐取醫療費用,士林地檢署偵結給予緩起訴處分,2人除支付公庫10萬、8萬元,還要各支付5萬至全民健康保險基金之安全準備基金帳戶。
緩起訴出指出,廖姓醫師、翁姓藥師認罪,2人從事醫藥業務,與健保署簽訂「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在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間,明知病患指示領取慢性處方箋藥物,卻涉嫌詐欺、偽造文書約122次,刷病患的健保卡,製作不實病歷、中央健康保險局對象門診醫療服務點數申報總表、點數清單等電磁紀錄文書檔案,診所、藥局虛報約近4萬點數,詐取醫療費用。
全案經健保署查訪發覺異常,實際訪查後發現涉嫌犯罪,追扣不實申報點數,提告詐欺送辦。檢方認為2人素行良好,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有悔意,歷經偵查程序當知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告訴人對於緩起訴處分未持反對意見,並提供2人可捐款的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帳戶等。 檢方給予廖、翁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廖、翁分別支付公庫10萬、8萬元,2人再各支付5萬元至全民健康保險基金之安全準備基金帳戶。
全案經健保署查訪發覺異常,實際訪查後發現涉嫌犯罪,追扣不實申報點數,提告詐欺送辦。檢方認為2人素行良好,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有悔意,歷經偵查程序當知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告訴人對於緩起訴處分未持反對意見,並提供2人可捐款的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帳戶等。
檢方給予廖、翁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廖、翁分別支付公庫10萬、8萬元,2人再各支付5萬元至全民健康保險基金之安全準備基金帳戶。